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一、招标条件
本灵菲配资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灵菲配资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诉讼方向;
(002)非诉(政府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方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诉讼方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 投标单位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注:以上详细的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002非诉(政府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方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入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 投标单位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注:以上详细的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6日11时06分到2024年08月20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将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1)-(8)项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 邮箱(NXWXZB@163.com), 报名合格后发送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商务中心16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商务中心16楼会议室
七、其他
灵菲配资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菲配资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
联系人:张少凯
电 话:13645015681
电子邮件:NXWX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五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商务公寓11层1104
联系人:黄华 徐家敏
电 话:0951-5155668
电子邮件:NXW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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